《小交通量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》解读
为深入贯彻习关于“四好农村路”重要指示精神,逐步提升小交通量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防护水平,保障农村地区群众安全便捷出行,近日,交通运输部发布了《小交通量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》(JTG/T 3381-03—2024,以下简称《细则》),作为公路工程推荐性行业标准,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。现就《细则》编制背景、主要内容、使用需要注意的几点等解读如下:
近年来,农村公路建设取得了很明显的成效,农村公路的覆盖广度和通达深度快速提升,交通运输部组织实施新一轮农村公路建设和改造,加快推进骨干路网提档升级、基础路网延伸完善工程,便捷高效、普惠公平的农村路网加快完善。2019年以来,《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》(JTG 2111-2019,以下简称《标准》)和《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设计规范》(JTG/T 3311—2021,以下简称《规范》)先后发布实施,在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建设中发挥了重要指导作用。
为进一步规范和指导小交通量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工作,交通运输部公路局于2021年组织并且开展《细则》编制工作,要求最大限度地考虑小交通量农村公路服务车型、地形特征、道路限界等特殊性,按照因地制宜、经济适用的原则,以现行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》(JTG/T D81—2017)为基础,合理确定小交通量农村公路交通的安全设施设计的基本要求,最大限度保障偏远地区群众的公路出行安全。
《细则》专对于《标准》中规定的四级公路(I类)和四级公路(Ⅱ类)小交通量指标和设计车型,明确了各类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的基本要求,并提供了可操作的技术方案。
《细则》总结了小交通量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的成熟经验,借鉴国内外的相关科研、设计成果及标准规范,以多个路段的试验验证为基础,对技术指标进行深入研究,对设计的基本要求进行详细规定。《细则》共9章和2个附录,分别是:1 总则,2 总体设计,3 交通标志,4 交通标线 护栏、栏杆与拦挡设施,7 减速丘与块体路面,8 凸面镜,9 限高架与限宽墩,附录A 交通安全设施综合设置示例,附录B 护栏与拦挡设施一般构造示例图。《细则》主要有以下特点:
坚持“以人为本、预防为主、因地制宜、适度防护”的设计原则,提出了总体设计的基本要求,以确保设施功能完善、设计界面协调、不同专业相互配合。重点加强了穿村镇、学校等行人集中路段以及急弯、陡坡等采用低指标路段的安全设计,切实做好安全保障。
紧扣小交通量农村公路设计速度、设计车型等指标及实际地形条件,细化了各类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的基本要求和技术指标。特别针对受地形条件限制的路段,提出了灵活选择标志结构、适当减少标志数量、缩小标线宽度、合理采用护栏防护等级等技术措施,给予了设计人员一定的自主权。
在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前提下,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允许就地取材,使用经济、易维护的产品和技术。考虑经济性和适用性,《细则》细化了路侧固定物上粘贴反光膜、附着反射体等简易视线诱导设施的设置要求,明确了路侧拦挡设施的使用条件,并给出了行道树、废旧轮胎、堆土等拦挡设施的尺寸要求,方便选取。
坚持降碳、减排、扩绿的建设理念,《细则》提出了原有设施再利用、拆除设施再利用的原则和方法,明确了旧波形梁护栏钢构件再利用的力学性能指标,大力推动废旧材料循环利用,尽可能节约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建设成本。
针对急弯、陡坡、路侧险要、视距不良、平面交叉等9类常见典型危险路段,《细则》提供了交通安全设施综合设置示例,优先设置主动引导设施,根据自身的需求设置被动防护设施,有条件时采用土建工程措施,充足表现了主动引导、适度防护、系统模块设计的原则。
《细则》明确要求交通安全设施应与公路主体工程同时设计、同时施工、同时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,规定了各类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使用年数的限制,明确了正常使用条件下使用年数的限制的最低要求,为设施日常养护、维修加固、更新改造等工作提供依据。
一是正确理解标准适合使用的范围。各地应结合实情,因地制宜,统筹使用《细则》与《标准》。具备条件的地区,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应该优先按照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》(JTG D81)、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》(JTG/T D81)要求设置交通安全设施。确有困难的地区,如位置偏僻、车辆稀少、建设养护资金有限的小交通量农村公路,可按照《细则》要求设置交通安全设施。
二是鼓励跟踪反馈实施效果。鼓励相关单位结合工作实际,积极关注本《细则》的适用性和使用效果,实时收集有关问题和建议,及时反馈标准日常管理组。
相关政策: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《小交通量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》的公告